第369章 难办?难办那就让白潇去办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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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西八的律师提出了异议之后,让本以为终于可以进入下一个诉讼请求审理的庭长特别意外地抬起了头,往辩护席看了过去。
其实,李西八也很意外,没想到在自己以为要死定了的时候,他律师站了出来!
现在在李西八的眼里,他的律师浑身上下发散着金光。
整个人已经绝望了的王普边也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庭长一脸疑惑地问李西八的律师:“第二辩护人,三个被告人都已经进行招供,承认他们在派对上吃的是粉粉,他们所贩卖的幻酒就是粉粉,请问你不认可的依据在哪里?”
李西八的律师有理有据地回应庭长:“第二辩护人认为,现如今只有三被告人的口供,没有粉粉物证,鉴定检测报告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因此,辩护人认为本案仅有口供而没有其他强有力的证据支持,特别是粉粉物证以及鉴定检测报告的支持,加之疑似粉粉物质的种类、纯度以及形态等是认定其是否属于粉粉的关键,因此指控的涉案物品,也就是本案所争议的幻酒是否为粉粉,必须经过严格的鉴定检验,由鉴定检验报告加以确认。”
“但本案上述证据,故辨认认为那本案就无法确定三被告人贩卖的就是粉粉,也就无法认定三被告人构成贩卖粉粉罪!”
李西八的律师边说,李西八脸上做出了无比赞同的表情边狂点头!
此刻,李西八觉得自己律师的声音是全世界最好听的声音!突然觉得自己的律师费给少了。。。
李西八的律师这么一说,庭长突然觉得很难办,就连旁听席最高法和最高检的那两位也同样觉得很难办!
因为在华国的司法实务中,粉粉犯罪不同于其他性质的犯罪,由于在华国对于粉粉的打击力度很大,同样也是因为粉粉的易损耗性和粉粉犯罪行为的隐蔽性,粉粉原物容易在贩卖、运输、吸食的过程中灭失。
所以,一般来说,在实务中对粉粉犯罪的认定并不像其他犯罪那么的严格,一板一眼的按照证据规则来。
这要是在几年前,对于粉粉犯罪,其实有同案犯的口供就可以认定构成贩卖粉粉罪,李西八的律师刚刚引用的那段法条,对粉粉犯罪来说根本就不适用。
但前几年刚通过《华国法院粉粉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做出了新的规定,会议纪要重申了刚刚李西八的律师引用的《刑事诉讼法》那条法律规定,仅有被告人供述而无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贩卖毒品罪,口供必须通过其他证据补强,形成完整证据链。
这个规定出来之后,确实是限制公检法打击、惩罚粉粉犯罪的一点手脚,但也只是一点。
会议纪要上所说的口供需要其他证据补强,对于这个“其他证据”在实务中法院的认定并不是很严格,很多时候基本上检察院只要拿得出来口供以外的其他证据来,法院在审判的时候一般都会予以认可。
在粉粉犯罪上,法院对警方、检察院提交的证据的认定会比较宽松,毕竟打击粉粉犯罪确实是一项很艰难的工作,能把证据搞来都不错了,还想上天吗?
是的,华国对粉粉犯罪就是这么强硬。
就算华国司法因此被其他国家特别是鹰酱抨击说我们不讲人权这不好那不好的,但华国依旧还是这么强硬,因为这是一件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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