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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陈子安身边另一人的动作却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人穿着质料上乘的云锦长衫,面容俊秀,气质却有些阴柔,一直沉默寡言。李明记得他叫孙慕贤,似乎家中在府城颇有财势。

此刻,孙慕贤并未参与陈子安等人的私语,反而悄悄靠近一名维持秩序的低阶书吏。李明眼尖,瞥见孙慕贤袖袍微动,一个沉甸甸的、用上好绸布包裹的小物件,极其隐蔽地滑入了那书吏手中。

书吏身体微微一僵,随即若无其事地将东西拢入袖内,目光与孙慕贤极快地交换了一下,微微颔首。

这一幕快如电光火石,若非李明心神专注且目力极佳,几乎难以察觉。他心头猛地一沉!贿赂?在这府学庄严的文会之上?所图为何?难道与即将到来的府试有关?一股寒意悄然爬上脊背。

“时辰到!”铜磬再鸣,一炷香燃尽。

周教谕并未点评诸生文章,只命书吏收取了几份他目光停留过的文稿,其中便有李明和徐静舟的。

接着,周先生开始正式讲学,深入剖析《春秋》中的几则着名案例,如何从一字褒贬中体察圣人的“忠厚”本心,又如何将这种精神内核,转化为现实政治中关于刑赏平衡的智慧。他引经据典,剖析入微,字字珠玑,将深奥的经义与现实关怀紧密结合。

李明全神贯注,过目不忘的能力在此刻发挥到极致。周先生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引用的典故,甚至语气间的抑扬顿挫,都如同被刻刀精准地镌刻在他的脑海深处。

他的笔记记得飞快,旁人还在咀嚼上一句的含义,他已将下一段精义完整录入。然而,随着讲学深入,涉及前朝一些复杂律法案例的具体执行尺度与效果评估时,李明高速运转的记忆,第一次感到了力不从心。

那些案例牵涉的律令条文、地方吏治的具体操作、乃至不同利益群体的博弈,细节纷繁复杂,远非经义章句可比。

他清晰地记得周先生讲述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案例名称、甚至引用的律条序号,如同清晰的画面一帧帧闪过。

可当周先生抛出一个尖锐的问题:“若依《大明律》‘盗贼窝主’之条,邻保知情不举者连坐,然遇灾荒之年,饥民为盗,其邻保亦是骨瘦如柴,无力举发,此时连坐之刑,是执‘法’之严,还是悖‘忠厚’之本?” 李明发现自己虽然瞬间记起了相关律文和先生提到的几个类似案例,但对于如何权衡“法之必行”与“情有可原”,如何在严酷的律条框架下寻找“忠厚”的缝隙,他脑中那些精准的记忆片段,却无法自动组合成一个逻辑严密、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见解。

他引用了律条,复述了案例,却感觉自己的回答像是一具只有骨架没有血肉的标本,干瘪而缺乏那种洞察世情的生命力。

周教谕听罢,未置可否,只淡淡说了一句:“记得很详实。然律法为筋骨,情理为血肉。徒有筋骨,失之严苛;徒有血肉,流于放纵。二者交融,方显‘忠厚’真味。” 这话语如同一根细针,轻轻刺破了李明因过目不忘而产生的些许自得。

他第一次如此清晰地认识到,记住了,不等于理解了;理解了,更不等于能灵活运用、能于错综复杂的现实中把握那微妙的平衡。记忆是船,思想才是驱动它破浪前行的桨。没有后者,前者不过是一座华丽的囚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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